公司入列第一批省级安全守信“红名单”
发布时间:2018-11-02     浏览量:1566   分享到:
公司入列第一批省级安全守信“红名单”
近日,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第46号公告,发布了2018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红名单”,公司位列其中。据悉,此次共有37家企业入列2018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凡纳入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须同时符合6项条件,一是必须公开向社会承诺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3年内无安全生产失信行为;三是3年内未受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四是3年内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现新发职业病病例;五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一级水平;六是没有被其他行业领域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记录。
根据办法规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可采取以下6项激励措施,一是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时,减少对其执法检查的频次;二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可通过申报有关资料,直接延期一个许可周期;三是在申请安全生产政策性资金、评先评优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四是优先参与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五是建立联合激励对象名录,作为安全生产典型示范企业加以宣传推广;六是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还可结合实际,依法依规采取其它激励措施。
多年来,我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工作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提升运营质量为重点,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全员、全面、全过程和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深入排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使人、设备、环境和管理始终处于可控状态,从而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多次获得陕煤集团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