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四风” 关键在破除“心魔”
发布时间:2018-06-26     浏览量:2937   分享到:
纠“四风” 关键在破除“心魔”
近日,一则关于湖南省某县公安局违规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采购、消费600瓶白酒的通报引发热议。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仍出现这样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主要源于个别党员干部“眼里看得破,肚里忍不过”,特权思想根深蒂固,心病犹存,我行我素习惯了,没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回事。
“四风”是一种“病”,发于心,表于行,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存在“潜伏期”,且易“传染”。反对“四风”自我剖析材料才写好没多久,个别人的病情就出现了重大反复。“心病”还需“心药”医。破除“四风”之害,重在辨证施治,对症下药,固本培元,正心修身。
时刻不忘初心,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心有所守”。“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对党员干部来说,必须真正弄明白“我是谁,为了谁”这个根本的问题。我们党来自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纵观当下“四风”新情况,“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有些地方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不“走心”式调研;一些单位“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将过去的“管卡压”变成了现在的“推绕拖”……信念是本,作风是形。无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些都是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忘记“初心”的典型表现,他们忘了入党时的誓言,忘了共产党人的根本。因此,要抵御“四风”、根治“顽疾”,必须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胸怀为民之心,当好人民公仆,做到“心有所系”。“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奖状一屋子,工作还是老样子”、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这些“四风”画像,折射出来的是为民之心的缺失。党员干部所追求的一切成绩和进步,归根结底就是为人民服务、为群众谋利,只有真正胸怀为民之心,谋事、创业、做人才不会急功近利,才能干出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党员干部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观。“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因此,党员干部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通下情,“身入”更要“心至”,俯首听民意、躬身察民情、倾情问民忧,真诚倾听群众心声、真心关怀群众疾苦、真正解决群众问题,真正当好人民的公仆。
恪守敬畏之心,有权必定有责,做到“心有所畏”。“敬则无骄气,无怠惰之气。”知敬畏,方能心有所往、行有所止。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告诉我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人民群众给了我们施展才华的机会和干事创业的舞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党员干部应常以“蝼蚁之穴,溃堤千里”之心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夙夜在公、寝食不安”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职一责。要敬畏手中权力,“红头文件印把子”那是人民的重托,要为民掌好权、服好务;要敬畏党纪国法,要视“条例准则法规”的底线为悬崖边的深渊,才能做人不“妄为”,有权不“任性”;要敬畏肩上责任,“当官要为民做主”,才能勇于善于担当作为。敬畏,不代表瞻前顾后,退而不前。“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同样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就是要保障干部能够全身心地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于人民,把敬畏之心转化为敬业之情,转化为务实重干担当的行动自觉。
常修淡泊之心,自觉抵御诱惑,做到“心有所戒”。“求名心切必作伪,求利心重必趋邪。”一些党员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脱离群众、贪图享乐、骄奢淫逸,从“破纪”走向“破法”的事实警示我们:在纷繁复杂的现实面前,能否做到“甘天下之淡味,安天下之卑位,不戚戚于贫贱,不忻忻于富贵”,不仅是自我考验,更是党和人民的考验。“清贫耐得始求官”,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绝不能以权谋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商品交换的筹码。“名利淡如水,事业重如山”,党员干部要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防止被各种围猎者“围猎”。要时刻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不为私心杂念所扰,不被个人名利所累,保持内心的谦逊与平和,恪守心灵的从容和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