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应该鸣给谁来听
发布时间:2017-06-06     浏览量:2108   分享到: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应该鸣给谁来听
据山东省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宣传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临沂市临港区金誉石化“6.5”爆炸事故救援指挥部最新消息:截至6月5日16时,经过现场搜救,7名失联人员已全部找到,均不幸遇难。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8人遇难,9人受伤。
发生如此触目惊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究其原因我们不难看出,安全生产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同时,“6.5”爆炸事故也再次向世人发出了沉重的问号:安全生产警钟为何长鸣不休?安全生产警钟应该鸣给谁来听?
对此,笔者认为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落实,“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二是企业主要领导,依然存在麻痹大意思想,不愿在安全生产上给资金投入,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上有“赌一把”、“碰运气”的思想;三是安全管理者没有细化严检查、严管理、严执法、严追究的各项措施;四是操作人员缺乏安全生产知识、疏忽大意或采取不安全的操作而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警钟,为执政者而鸣。安全事故,触目惊心。一旦发生,轻则损失财产,重则搭进生命。作为人民的公仆,执政者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才是称职的基本要求。保障好安全,才是“最大的民生”。只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有力的措施、以更加严厉的手段落实安全生产这个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格安全准入、严格安全监管、严格追究责任,才能确保安全,对得起人民。
安全生产警钟,为责任者而鸣。个别企业主要领导抓安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抓安全生产上仅限于保平安,保帽子,责任书签的多,整改通知发的多就是抓安全了,会上安排的多,会后检查的少,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上当“二传手”,想着只要把责任分摊下去就完事大吉,没有从根本上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有甚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抓安全上铤而走险陷入不可自拔的利益格局。
安全生产警钟,为管理者而鸣。当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出个别岗位出现不安全的隐患时,总有当事人以“没有酿成事故,下不为例”为借口敷衍了事。对安全管理人员来说“下不为例”是典型的老好人主义,往往管理人员的“下不为例”一出口,当事人违章违纪的现象就会默许和姑息,就不了了之,势必会淡化了现场职工的安全作业意识。而只有不搞“下不为例”,杜绝对任何违法违纪的事件和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才能斩断事故的链条。
安全生产警钟,为操作者而鸣。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从很多安全生产事故可以看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操作工安全意识薄弱,麻痹大意,甚至漠视,带着“不负责任”的侥幸,他们认为,设备有些小毛病,不会出大问题;工作就一小会儿,不戴安全帽也没事……他们把过去侥幸没有发生事故当作安全生产经验,认为不会出问题,结果造成违章接连不断,久而久之,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才导致了悲剧发生。
没有安全,企业就谈不上发展;没有安全,也谈不上我们个人的生存。为了我们的企业,也为了我们自己以及家庭的幸福,请大家牢记安全作业事项,立足岗位,从我做起,干安全活、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做安全的有心人、保证人、负责人,安全就能陪伴我们一路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