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6-09-13     浏览量:1658   分享到:
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及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应急管理建设交流会》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苏省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事故的沉痛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决定于9月1日至30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活动重点排查FTH装置区、FTH储运区、仓库及危化品使用单位的安全隐患。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落实情况;储存场所规划手续办理情况、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要求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重大危险源定期辨识、评估及备案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重大危险源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和管控情况等十四项内容。
为加强领导,确保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公司成立专项安全排查组。排查采用检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先由各部门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统一检查。活动要求,各部门于9月20日将自查自纠进度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环保部;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 “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明确检查任务,明晰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措施,全面彻底开展化学品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二是要对特殊作业规范、管理制度、审批流程、操作规程、作业票证填写等内容进行专项培训,保证培训全员全覆盖,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考试,确保培训有据可查;三是发现隐患要按“五定”(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立即进行整改,安环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总结、考核、通报。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使得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贯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彻底解决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全面堵塞漏洞,全方位夯实制度、技术、培训、管理、设备、现场等各项安全生产基础,致力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