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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于天
发布时间:2015-08-31     浏览量:2576   分享到:

安全大于天

    安全责任环环相扣

    “8·12”事故,其实暴露了一些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存在软肋。据媒体报道,涉事单位的安全工作曾多次受到上级表扬,如定期举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最近的一次是7月20日,刊登于滨海新区安监局网站。相关报道这样写道:“演练无脚本、演练前不沟通,使演练更加贴近实战。”

    这令人匪夷所思,如此频繁的检查与演练,怎么就没发现一点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及事故的蛛丝马迹?如果严格按照实战要求去演练,用最严的尺度和最苛刻的标准去检查,岂能发现不了安全隐患与事故征兆?

 近段时间,国内安全事故接二连三,造成生命及财产的巨大损失。每起事故或许都有着“特殊”原因,但万变不离其宗,都与责任二字密不可分。因为责任懈怠导致某一环节的管理疏忽,从而酿成悲剧。

 社会化大生产越精细,事故风险就越大,对安全管理的要求就越高。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闭环链条,处于链条上端的是政府主管部门,之后为企业高管层、一般管理层、执行层(生产一线操作工人)。四个层面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有可能酿成事故。为保障安全链条健康运转,就需要一系列的措施和机制,包括安全教育、制度管理、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安全培训、安全资金投入等,这些环节哪怕有一点闪失,都极有可能为事故开“绿灯”。

 痛定思痛。目前正值高温酷暑,是事故高发期,化工企业亟待强化责任,堵塞每一个环节上的安全漏洞。企业应该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敬畏感去发现每一个隐患、每一个事故苗头,将其消灭于萌芽之中,才能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安全第一”不是空话
 

    “8·12”事故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令人扼腕,更令人悲伤。它再一次敲响了重化工时代的安全警钟。

    这起爆炸事故的原因还有待查明,但有一点不容忽视,那就是涉事公司忽视安全,为事故埋下了隐患。一位幸存的装卸工人面对中国之声的采访时坦言:此前没有经过危化品培训。可见,如果对安全法律法规置若罔闻,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化工是个高危行业,业内有一句话是: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安全事故时刻提醒人们,重化工时代带来的不只是环境隐患,还有对公共安全的威胁。所以每家企业尤其是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必须明确,发展是第一要务,但安全生产是第一责任。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底线。

    化工行业的经营者,必须牢固树立起危爆物品无小事的理念,摆正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流程、每一个步骤,都应该严格按照操作规则来执行。只有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紧而又紧,才能缚住危化品这只猛虎。

    天灾无法避免,但人祸必须严防。惨痛的教训再次告诉我们,安全生产来不得半点马虎。无论生产经营者还是监管者,都不要只把“安全第一”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而是应该放在心里。

危化品监管应有大数据

    危化品是一把双刃剑,它切断了贫困之锁,但也可能割开灾难之门。灾难是一本教科书,它再一次告诉我们,没有人永不犯错,科学的法则与严明的执法,才是解决问题的王道。

    危化品监管一直是特大型城市的“心病”。过往的全国经验表明,传统的“人盯人”式监管,往往产生猫抓老鼠般的尴尬。在目前的监管格局下,危化品在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不同环节,除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外,由安监、交通、公安等部门分别承担监管职责,这些主体对信息报备的宽严尺度不一。这样的宽严不一,以及各监管部门、企业主体间存在的种种信息壁垒,大大影响了监管效能,甚至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后的追索无门。

    因此,法律法规应当强制性要求各地建立统一的危化品电子信息监管平台,并责令相关企业及监管部门将信息输入该平台,从而形成危化品信息监管的闭环,为精准式执法提供基础。对于拒绝输入信息的企业,可以纳入诚信系统,加大现场检查频度,并将该信息提供给银行、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提升其经营成本,从而形成激励相容、悖信受惩的良性循环。

    此外,国家层面需要确定统一严格的监管标准,以避免各地标准不一带来的监管套利。危化品不是普通商品,为了维护公共安全,不宜在监管领域引入区域制度竞争,应该实行统一标准。全国统一监管标准,可避免形成规则洼地,具有强烈的正当性。
 
   
依法行政才能减少悲剧

    虽然“8·12”事故发生的最终原因还在紧张调查之中,但有关部门在区域规划、环评审批、执法监管等方面存在漏洞显而易见。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少,留下的教训也非常多。但每一起事故过后,一些人就好了伤疤忘了痛,忽视了安全管理工作。其实,就安全管理工作来说,国家不仅出台了牵头管总的《安全生产法》,还根据类别和领域出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很多,执行如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很有市场;一些项目违法审批,违规办理,相关部门淡漠监管、得过且过;出了事故再来一阵风式的大检查,事故过后又重复着昨天的故事。

    笔者认为,依法行政是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力武器,也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者对自己最好的保护。对那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项目,一律不审批、不办理;对那些想打“擦边球”的企业,一律检查整改;对一意孤行、违反法律的企业,依法亮剑、严格处罚。只有依法行政,勇当黑脸包公,才能既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